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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30 從毒奶事件看台灣政府之野蠻台灣的媒體素質很差, 罵過很多次, 我已經無力了. 聯合報毫無根據的說歐盟的規定是多少,紐西蘭規定是多少等等, 我猜想聯合報的居心, 大概是幫政府開脫, 表示台灣衛生署的規定算是相對嚴格的了. 但事實是: 那些規定是子虛烏有,甚至漏掉最主要的: 歐盟根本不准中國貨進口的規定. 這有人整理, 詳見此. 另, 2.5ppm 這個標準到底合不合理? 當然不合理, 一個簡單的對照就可得知: 中國豬飼料的規定是2ppm, 台灣衛生署卻是2.5ppm. 言下之意, 衛生署眼中的台灣百姓不如中國政府眼中的豬. 這個也有人提過了, 也不用我重複.
我想講的是整個事件讓我看到政府的野蠻. 怎麼說呢? 先看一段簡單的文字敘述: 原文
這樣說好了。一盤蛋炒飯是由雞蛋、白飯、蔥花、沙拉油、鹽巴所組成,有些蛋炒飯也許還會有其他的成分,例如青豆、紅蘿蔔丁、肉末等,端看老闆有多大方。但不論是增加些什麼,一定都是可以吃的食材,絕對不會有蟑螂腿這種玩意出現。
猜想我看到這段後浮出的第一個念頭是?
我想到之前有個性騷擾案. 被告因為摸胸部而被控性騷擾, 法官裁判其無罪因為摸10秒不至於引起性慾. 這案件和這次毒奶事件有什麼關聯? 其實很簡單講, 因為摸10秒不至於引起性慾, 有了這個判例之後, 司法單位乾脆規範以後摸10秒或不引起性慾都無罪. 如此一來是否會鼓勵色狼亂摸,反正只要自己計時, 一次不超過10秒即可. 更何況如果也沒有規範不可以連續摸, 那就更方便了! 我的朋友鐵雪在毒奶事件後一度把他msn暱稱改為 “捅5刀不會死, 因此直接規定以後桶五刀或以下都無罪”有異曲同工之妙.
如果你覺得設下這種規定很扯, 那麼現在的2.5ppm或零檢出的規定為什麼就不扯呢? 更進一步來問: 為什麼需要這規範?
一個社會之所以文明, 因為顯然易見的道理,百姓知其可為與不可為. 不幸當社會不夠文明, 或為了維持其文明因有法律具體規範可行或不可行,更進一步講, 來規範其是否為犯罪. 為什麼歐盟原來只規定不准某些中國貨的進口而沒有規範添加量之標準? 很簡單, 因為就像蟑螂腿, 三聚氰胺根本就不該出現在食物中, 也不該出現在食品添加物之列, 因此重點不在於吃了多少以下不會死,而是“衛生署英明的長官們,也絕對不會失心瘋地去訂出「一盤蛋炒飯當中蟑螂腿的含量不得超過兩條」這種規定”.正因為這是顯然易見的道理,所以文明社會根本不需要這種規定. 也因此只有在這種文明的約束有遭受不肖者挑戰之虞, 只好在近日多加一層保護而發布報告.
反過來看, 哪些國家規範? 中國,香港與台灣. 而台灣衛生署更是一絕, 自規範後還曾經更改官方首頁, 由原先的 “不可用於食品或食品添加物” 改成 “不可添加於食品”, 換句話說, 當成食品添加物是許可的,是嗎?! 這不就是所謂的此後正式規範 “ 摸十秒內或不引起性慾就不犯罪”-->當成食品添加物只要不超過2.5ppm就可以繼續加一樣嗎!? 台灣政府你是在鼓勵廠商添加是嗎?
我雖然一度很想幫政府找藉口, 把台灣衛生署的規範簡單歸諸於許可制與禁止制的差別[1], 可惜在看過反覆的衛生署與其公佈的文宣前後之差別--不全面禁止進口,卻只是賣弄文字遊戲;不全面禁止添加,而只規範不得超出某標準. 我不得不歸諸於台灣政府的野蠻.
文明與野蠻的分際[2], 我再次看到台灣社會的野蠻.而這一次, 野蠻的不只是媒體,還是政府.
--------- [1] 例如, 在美國,除非寫了紅燈不准右轉的路口外,其餘都是准許右轉的. 又例如, 左轉車道只許左轉車輛使用,除非有著 “左轉與直行”的標誌表示許可直行車外, 直行車一般被禁止使用左轉車道. 前者是禁止制,未禁止則許可; 後者是許可制,未許可則禁止. [2] 文明國家假設人民無罪, 野蠻社會反之. 詳見 “文明與野蠻的分際”
September 18 下次分手時, 請你一定要跟我說再見!(revised)
<part 1>
昨天打算收成的哈密瓜二號,上圖左下看來比較小的那顆(角度關係,它其實跟一號就是圖裡大顆的那顆一樣大),竟然發現它被偷了! 小偷很可惡,因為我每天都到菜園,前天還在的. 可見小偷也每天注意,知道它成熟了就下手了.
昨天回家的晚,到菜園的時間也比較晩,當我在菜園裡發現被偷時,先是生氣然後傷心, 這麼有這麼可惡的人呢?像是心愛寶貝被偷走, 心裡空白一大片. 我打給DG,講著講著哭起來. 來不及再拍一張照片,也來不及說再見!
================================ <Part 2>
因為課表的關係, 週三晚上都是我一個人先吃飯.不若平日我們都是把飯端到電腦前,透過skype製造兩地同步的情境.
今天也一樣,我一邊吃飯一邊看電視Everybody loves Raymond!. 看到男主角Raymond的太太充滿情緒的望著他,就連平常吵吵鬧鬧的Raymond爸爸也充滿愛意的看著枕邊人. 因為幾個小時前Raymond開刀,原本一度血壓太低,護士無法喚醒他,通知家屬時Raymond的太太Debra幾乎崩潰,他的哥哥要衝進手術房時和醫生撞個滿懷,還好醫生是來報喜訊的.當時在場的一家人,除了Ray的媽媽剛好去上廁所離開外,才破涕為笑.
Ray致此方知自己層瀕臨險境,他抱怨,怎麼把他埋在鼓裏?萬一他真的沒醒來,不就來不及知道了嗎?
後半段太Sentimental ,而且之前看過了,我把電視關掉後整理一下碗盤到菜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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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在菜園裡突然電話響, 本來以為是DG打來說要回家了, 結果不是,是在德州的同學打來說, 另一個同學車禍走了! 講著講著電話那頭先開始哽咽. 我又是一片空白. 停了半晌不知如何答話. 有插撥,我沒接,因為愣住了. 還是同學先冷靜下來轉移話題, 問我考試的事情. 但我們都知道對話進行的很勉強, 同時嘆口氣後說: 好吧!先這樣.
我回電給DG,就是那通插播. 要他到家再打給我. 這是我們的習慣與默契, 其實不用強調的. 只是剛發生的事情,我忍不住又提醒到家要打給我. 等DG到了,我才說,剛剛R打來,說18凌晨D車禍走了. 講著講著, 我也哽咽了起來.
其實在學校時,我們並不算熟絡的的. 真的從同學到朋友是畢業之後了. 畢業後除了班上大中小型聚會, 我們也曾經在新加坡碰面. 那時候我住新加坡, 他剛好到新加坡出差, 住的旅館在我住的附近,我們就約好碰面一起. 同樣流落天涯的我們, 珍惜機會給自己與對方他鄉遇故人的快樂與溫暖.
DG也認識D. 事實上他是班上第二個見到DG的,幾年前我們還在鳳凰城時,D到芝加哥出差,回台灣前"順道"去找我. 在鳳凰城住了幾天, 那時候我把我的手機借給他,交代說,如果是DG來電就可以接,因為是我用那時還是男友的DG的手機打的. 那時候D問我,為什麼是DG啊? 我笑而沒答,而這個謎到了台北婚禮時被同學報料大會挖出來,那時我看到D露出"原來如此"的微笑. 同學多時,有時候不用言語也可以傳達.
和D還有一層關係.他老婆是我學弟的同事,也因此多知道一些其他同學也許不知的故事. 婚禮那天送客時D特別帶他老婆過來,我們聊了一下,因為是大日子,來不及合照,又是婚禮不能說再見,就這樣,來不及說再見,而我們也永遠無法再說"再見!"
所以,我親愛的朋友們,下次我們見面後要分手,請你們一定, 一定要記得和我說再見! 這樣我們就一定會再見(面)! 好嗎?
ps/ I set up an album for him-- For David.
September 11 (抱怨文) 機車三部曲(revised)最近很不爽. 不過大概沒有多少人可以體會,所以也可以不寫在這裡! 當然.我也不是因為希望得到同情或安慰才寫.醫學上的笑話: 怎樣的疼痛可以忍受? 答: 別人的. 沒有身在其中,大概難以了解.所謂的體會,也只是自己的臆測罷了.
所以,我只是要罵,要發洩,如此而已. 你可以不看. 也可以看. 隨便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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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開始就是考試.考試有在教室內閉書考的(除了可以帶一張letter 大小的小抄外,其餘一率不准),還有所謂的take-home的部分. Take-home的部分一週後交卷,基本上那本質是提一個research proposal. 在教室考的測驗目的是測驗學生對某科目的了解; take home的部分當然是看學生是否具備基本的做研究能力.
<第一部>不教而殺謂之虐..........慢令致期謂之賊 好啦! 以往都是開書考,今年第一次改成閉書考沒關係.但是出題老師要記得啊! 因為考題的型態應該要不同吧!舉例來講, 同樣考英文好了! 有很多方式來表示某件事情很簡單,例如常聽到的一塊蛋糕(a piece of cake), 比較少聽到的在公園裏散步(a walk in the park),你也可以直接用easy這個字就好. 閉書考的話,只要學生寫了任何一種就可以啊! 開書考的話你可以問某篇文章裏用來表達很簡單的用詞有哪些,具體列出. 現在是閉書考,卻問某篇文章裏用那些辭來表達簡單,而且該篇文章還是課堂上沒教過的, 那這樣是怎樣? 非戰之罪啊! 碰到這樣白目的老師,我的策略當然是把所有我知道的簡單用詞全部都寫出來啊!然後看瞎貓碰到死老鼠,有沒有僥倖碰到某文使用的之一或之二. 碰到了,就賺到了.
你當然可以說,博士班就是要"博"啊! 所以課堂沒上過你也得會.是的,我同意. 但是我的同意有前提的: 如果老師清楚告知,哪些材料是學生必須會的,即使他上課沒有時間交代那些,學生必須自修.那麼我完全同意.問題是, 整個學期下來沒有syllabus,沒有同學知道老師在幹麻. 連交的作業,還有過了好幾週之後他說, "對不起我弄丟了,再重交一次. 如果當初你是用手寫的,就繳有電腦檔案的部分即可". 我實在很不會用word打一堆數學式子,所以我證明題的部分都是用手寫的.這下好了! 我等於該次作業要重寫.........你以為他說交有電腦檔案的部分是講真的嗎? 當然不是.因為我天真的信以為真,只繳了那種blah blah blah的那幾題去,結果他退回來說我怎麼沒寫第2,3題? 真是OOXX. 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沒有syllabus應該算了吧! 更何況改成閉書考竟然是考前2週才正式通知. 兩週準備一整年的東西, 真的是慢令致期為之賊!!
當然我考的不是英文,我只是舉例.也當然,我的瞎貓策略也碰到幾隻死老鼠,因此考試出來還是過了. 那我還抱怨什麼? 因為有考過不等於考過的機車事件啊!
<第二部> 豈止是機車? 根本是哈雷! 什麼叫做"考過不等於考過"? 讓我娓娓道來, 喔不是啦,是批哩趴拉開罵. 話說收到考試結果, 打開一看. 最沒把握的一科(就是上面數落那科)也過了. 雖然算是低空掠過,分數到了就是過. 因此系上往上呈報也是pass.所謂往上是指對學院與對全校的研究所教育都得呈報資格考的結果. 既然過了,當然就準備下一個關卡--口試.
沒想事情不那麼簡單. 雖然分數到了考試及格, 系上竟然以該科是個人此次考試最低分為由來要求我們重寫. 既然是重寫當然是開書啊! 那之前閉書考是裝笑唯嗎? 更何況要我們重寫也給個有點說服力的理由吧! 什麼叫做是因為是個人最低分,因此重寫? 那我考三科最低分99呢也要重寫? 要是我三科都是99分呢? 三科都重寫嗎? 難道怕我們暑假太閑?用這種無聊的方式要學生忙碌,真是一點意義都沒有. 就好像你去考駕照,沒壓線,總分過了就是過了,哪有說, ㄟ你駕照拿到了,監理站和交通部也知道你考試及格了, 可是你的S形是這次考試個人最低分的項目,所以重考這項,有這種事情嗎?
好啦! 既然要重寫,那我們要求看當初考試的閱卷結果總可以吧? 這種有對錯可證明的科目, 重寫應該針對寫錯的部分就好吧! 那才是學習的意義.而且給學生意見(feedback)不也是身為老師應該做的事情嗎? 至少是教學上很基本的要求吧! 結果不然! 我們提出的要求被系上斷然拒絕, 找該科老師, 呵,連作業都會弄丟,怎會理我們啊? 最後系上博士班負責人在學生強烈抗議下只提供了我們當初交回去的答案卷影本,沒有提供任何feedback! 而該科老師還直接回信給全體必須重寫該科的學生說,從七月中到八月中都不在,也沒辦法接email與電話. 言下之意是: 誰理你啊! (喵! 聽起來好熟悉啊!)
就這樣雖然學校的正式紀錄是考試及格, 我竟然得重寫某科, 過等於沒過的感覺, 真的很"哈雷"!
事後發現該科5/6的考生重寫,這難道不也暗示該科老師有問題嗎? 唯一不必重寫該科的學生(倒楣他別科更低分得重寫別科)是因為他的碩士是那個科目啊! (突然想起來,另一個也得重寫的學生也是本校該科系的碩士畢業生,也就是說自己的產品很爛就是啦! 哇哈哈,如此自打嘴巴痛快啊!)
<第三部> 造化合元符,交媾騰精魄 重寫就重寫, 反正分數上我是考試及格的, 除了那些考試時候自己知道沒有答得完整的那個小題翻書補充外, 我基本上就根據從博士班負責人手上拿到的當初答案卷影本照抄一次. 因此雖然系上一開始給我們兩週,後來因為該科負責老師一直要到八月中才回來,因此又延後兩週才需要繳交重寫的答案,我只用了2小時左右就寫完.
此時心裡已經很不爽了. 千呼萬喚總算拿到重寫的閱卷結果. 這次大老他竟然終於針對每題答案給評語. 不過不給還好, 給了讓我一肚子火. 為什麼呢? 很簡單,因為我除了其中一小題加以補充外, 其他的答案都跟原來的沒兩樣. 而他的評語是"good,"要不然就是"correct", 還有一個是"correct, but your notation is different ". 真奇怪,只要我定義清楚X代表什麼,Y代表什麼你管我notation跟你的不一樣幹麻? 更何況也不是每本教科書都用一樣的notation啊? 還有一題是correct,但是又加附註說英文太差.是啦! 我是外國人,但這題是類似證明題的性質,除了let x=...., y=...之外沒有英文,這就好像說, 2+2=4,你證明出來了然後他硬要挑剔只好說,喔,你的"="寫的太醜了,是這樣嗎? 更何況,我那等號後面的英文還是跟您老的paper學的一樣的措辭呢! 我還真應該複印一副您老的paper原本讓您自己看看,提醒自己的用詞吧! 這樣的作為根本是雞蛋裡面挑骨灰, 連骨頭都沒有,卻還想找骨灰. 這樣的評語只證明一件事: 那就是本來的考試我真的是考過了啊!
不過最氣人的是,他大老大概不甘願重改,或是遭受系上壓力,畢竟全部學生只有一個過總暗示著該科老師也要多少負點責任吧! 我是不知道各位如果是那老師會做啥反應, 但是他竟然在評語的最後來一段, 而且每個人的都一樣,說 "學生根本不了解XXX模型,也不了解XXX理論, 但是既然系上已經呈報上去表示學生通過該科考試了,我只能建議該生繼續研讀此科以示好學" .好笑啊! 我以後研究又不是要做這方面! 沿用上面的類比,考駕照時的教練要你重考S形,然後你還是沒壓線,他只好對你說: 你根本不會S形開車,但既然你已經拿到駕照了,請多多練習S形開車以示駕駛技術優良. 呵,難道我以後要蛇行開車來展現我優良的技術嗎?!
奇了怪了! 當初閱卷的老師也是他(外加令一個老師平均的分數是考試結果), 現在所給的評語也是good or correct, 那這樣還說不了解XXXX是什麼意思? 自打嘴巴不痛嗎? 用羞辱學生來表示自己的優越, 這種老師,讓我對他身為長者的最後一點尊敬都抹除了.
看到最後那段話我心裡湧起的就是一聲髒話三個疊字來形容. 但是為了將來在學術界可以發展,記取莊國榮的教訓, 我不能說出口. 而且要效法多唸古書,要輾轉委婉, 一個簡單的四字佳言得用八字[1]來顯示自己之才能在對方三十里之上, 我只好大罵: 造化合元符,交媾騰精魄! 造化合元符,交媾騰精魄! 造化合元符,交媾騰精魄! 這總可以了吧!
[1] 如果你想不起來, 我指的是"黃絹幼婦外孫虀臼=絕妙好辭"
September 07 採收第一顆大番茄(revised)今天採收第一顆大番茄,還採收了燈泡狀的黃色小番茄. 還採收黃秋葵. 還是讓照片來說話
首先,進入森林不事件容易的事情. 每天我都覺得是在障礙賽比賽.難得DG來才能紀錄進去森林是多艱難.
障礙之一: 側身進入
接著低身而入. 採收巨無霸秋葵. 有多大呢?
有兩根手指長了吧!
採收完第一區出來
伏身而出
然後彎著身體採收小番茄
走到特定地方還要迴轉............以前用廳前僅容旋馬來形容地方小, 我看我的要用園裡僅容側身來形容植物生長之茂密
展示勝利品. 燈泡狀的, 漂亮吧!
最後來個大合照........
本來要DG明天進去採收,好讓我幫他照相紀錄. DG說他不敢進去,因為根本像在跳舞.扭身轉身, 萬一錯了腳步踩到菜會被我罵.....所以他還是乖乖在旁邊等就好了!
話說回來, 因為種菜後開始變瘦,難道為了進得去森林身體只好跟著變瘦嗎? 那也不錯啦!!
9/7 補:
昨天忍痛移除三棵茴香. 終於露出通道..........DG也因此進到叢林裡啦
更多照片看九月份的菜園相本. September 02 部落格流量(4) : family feud? 從部落格流量看830嗆馬遊行的人潮數報導差異這篇不是政治文,如果你想看的是政治文,可以轉台了. 喔,為了你辛苦搜尋來這裡,附贈影片(是路透社的830報導, 英文的)
830百日嗆馬運動之後,我看了一下各報的報導. 最有趣的,當然是各報的報導人數不一,不但不一,還有很大的懸殊--
親綠的自由時報說:30萬人嗆馬 擠爆凱道 親藍的東森說是近五萬 (“馬總統表示,兩天前有將近五萬人遊行,”) 外籍媒體AP報導指出 “據警方表示四萬人” (In downtown Taipei, people shouted, "Ma Ying-jeou, step down!" Some waved cardboard signs reading, "Taiwan Yes, China No." Police said about 40,000 people participated in the rally.) (我印象中也看到東森或是聯合報一開始說是警方表示,不過這兩報冷處理,我現在都找不到原來的報導,如果各位找到可以通知我,謝謝!) 不過詭異的是,根據兩年前(2006)的報導, 警方就不再公佈遊行人潮的數據了(Analysis: In crowd estimate game, political pressures loom “ ………Lin Ming-hua (林明華), director of the city police's Public Relations Department, said that they stopped giving out estimates of crowd sizes or marches two years ago when a march organized by the Chinese Nationalist Party (KMT) and the People First Party was staged in front of the Presidential Office.”). 謎之音: 這警方到底是哪來的警方?又是哪裡的警方呢?
回歸正題, 為什麼兩者公佈的數據差異這麼大?到底哪個可信?
事實上,我對兩者都抱存疑的態度. 原因很簡單, 因為兩者都沒有提供1)怎麼估計的? 2)單位是什麼? 在沒有這些資料的情況下,兩個數據都不具備可信度.
先回到這個系列討論的流量問題, 在(1)裡面我先引用的一個交通流量估計的問題當引子,現在遊行人數有多少也類似. 中南部動員的當然可以用遊覽車數乘上每車搭載人數來估計,但是散客的部分呢?
有一種估計的方法是用每平方公尺可以容納多少人來計算(詳見Billy Pan大), 這方法雖然比上述沒有根據,或是有根據卻沒有加以描述的已經進步許多也可信許多, 但這方法還是有一些問題.
(1)單位是什麼? 樣本是什麼? 我還是要強調, 估計本身就是走進統計世界裡了, 統計最重的就是母體與樣本. 母體很清楚,就是所有參與遊行的人, 這個回頭再討論. 那麼樣本呢? 我在此系列的(1)一開始就提及,單位(unit of analysis, level of analysis)很重要. 例如,當你要用(每平方公尺容納4人)X(人潮所占面積)來得出總人數, 一個很重要的單位不見了! 是什麼單位?
好吧! 直接告訴你,是時間! 也就是說, 上述方法比較正確的來講是, 在幾點幾分時或是在哪一個時段內(看你要用多大的時間單位為基礎), 遊行的人潮有XXX人!
當抽樣的時間點不同,估計出來的人潮數量也會不同. 有些人因為擠不進去, 因此沒被估算進去. 有些人因為遲到, 因此也沒被估算進去. 但是, 如果引用數據的時候許明確表示這是當天幾點幾分根據某某方法估計出來的, 那麼這樣的數據才有可信的基礎. 省略這個部分有個邏輯上很大的疏漏, 那就是該方法假設每個平方尺內的人數是固定的(static),因此可以不必描述時間, 但實際上這個數據卻應該是隨時間而會有所變動的(dynamic)! [1]
回到部落格流量, 我在第(1)(3)裡提到,用時間序列的方法時, 時間單位表達清楚很重要, 而且我用的是日流量. 因此只要在同一日內到達的都算. 先記住這點, 又推到830人潮估計, 另一個問題是--
(2) 待多久才算? 有些人在拍攝照片的當時在場, 但下一秒鐘就離開了; 有些人則是拍攝時尚未擠進去,但下一秒擠進去了, 請問何者應該被算? 何者不應該? 又請問, 假設路人甲在拍攝時候在場,之後去上廁所, 然後半小時後又回到現場, 在所謂平方尺容納人數X擴散面積的估計方法下, 他應該被計算幾次? 會被計算幾次? 簡單講, 母體是什麼? 母體理論上所有來參加遊行的人, 不論他停留時間久短,只要是來參加者都當計為母體. 但事實上往往很難知道真正的母體有多大. 這也是統計常爲人詬病的一點.
很難理解嗎? 想像一下好了! 如果你是個麥當勞迷, 剛好麥當勞在研究她們的人潮已決定是否擴大店面. 你中午去吃麥當勞,晚餐又去吃麥當勞, 那麼你應該被計算幾次? 如果麥當勞也一樣不考慮到時間(也就是上面問題1), 只在午餐時間抽樣, 那麼你被計算為一次; 反之被計算為兩次. 這一往返, 麥當勞計算流量就已經產生兩倍的差異了!
回到部落格的日流量也是一樣,如果用IP, 你被計算為一次而已, 如果是以閱讀頁次則被計算為2, 所以, 再問一次我在(3)裡面提問的, 用IP計算真的比較好嗎? 還是以閱讀頁次計算比較好? 我還是要強調, 每種數據有不同意義, 重點在於計算的方法,單位是什麼.
最後來談一點與統計無關的流量問題. 流量的估計對研究排隊理論的也是個很重要的議題.尤其是那些因為人潮太多而走掉的, 這部分的人潮要如何估計有很大的影響.如果將這部分完全忽略而已為現行資源已經足夠, 那麼只會造成顧客不滿但業者還得意洋洋的窘況.
舉個笑話來完結本篇.話說之前我所在的城市大風雪, 飛機因此受到延誤. 我打開weather channel, 那面出現一個美國地圖, 氣象主播說, MSP機場平均延誤45分鐘, 惡名昭彰的芝加哥ORD機場平均延誤1.5小時, 但是紐約州某機場的平均延誤時間卻是0! 好有效率啊,不是嗎? 事實上是, 該機場關閉, 既然沒有飛機起飛或降落,哪來延誤可言?
所以, 你真的相信那些報導的數據嗎? Think tw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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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維持標題一貫的風格,我加了副標題family feud來講藍綠間連個數字報導都要互相攻訐的情況.
[1]你當然可以假設人潮數不因時間而變動, 那麼這個假設是否成立或是是否合理值得討論. 如果假設的時間是一分鐘內人潮數不變 相對於假設一小時內不變,甚至一個白天不變, 都會影響這個假設的合理性. 當然時間愈短假設愈可能成立也愈合理. 但如此一來就相當於我提出的, 比較嚴謹的說法是在某時某分或是某段時間內人潮數估計為XXX. 關於假設前提的成立與否,之前以某文章為例討論過,不重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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